致全体员工:
2011年4月13号晚,我司员工沈贵海同事在回宿舍途中,路经工业园百货店时,在门口拾到诺基亚手机一部。在原地等待半个多小时后未见失主,依照手机上的电话号码联系到了手机主人,并于4月14日上午将手机归还失主。
沈贵海同事用他的实际行动体现了固特国际员工的优秀品质和职业操守。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值得我们全体员工学习和发扬。
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沈贵海同事进行通报表扬。
签署:赖文辉日期: 2011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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